中国长安网9月22日讯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九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行为进行全面限制。该《通知》的印发旨在进一步落实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有关内容,推进社会信用建设。《通知》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等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评标标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对于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一旦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对联合体进行整体限制;二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代理活动。招标人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事宜时,将优先选择无失信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三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活动。通知明确了相关单位不得聘用失信被执行人为评标专家,对聘用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专家,将及时清退;四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从业活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聘用招标从业人员时,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对从业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从业人员予以处理。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推送及查询方式,确保该项惩戒措施落实到位。最高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逐步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送、接收、查询、应用的自动化。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完成了信息推送工作,下一步,“老赖”从事招标投标活动将受到限制,人民法院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又取得了新突破,必将有力推进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有力推进社会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