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蚌埠市以信用评价为核心,通过两阶段评标法、信用评价运用、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建筑师负责制和新技术应用等手段,将企业的信用评定结果纳入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分项目,使信用分的高低影响到投标人的排序,积极构建信用评价运用的制度体系、查询体系和使用体系,实现对诚实守信企业的支持和激励,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为了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在该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投标中的应用,2015年6月1日起,蚌埠市要求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两阶段评标办法中计入信用评价分值。
该市首先将信用评价综合运用查询系统嵌入评标系统中。评标委员会进入评标现场后,在资格审查阶段,必须登录信用信息应用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是否有不良行为信息。有不良记录者,将被评标委员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评标委员会在系统中无法跳过此项工作进入商务标评审,从而大大减少了开标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互相投诉举报的情况。
在评标环节,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根据项目的大小,确定信用分值权重;工程规模越大,信用分权重越高。对未列入省住建厅建立的 “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预选施工企业名录”的企业,该市限制其参加保障房项目投标的资格。投标企业信用评定分在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排名在后60%位次的,原则上也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蚌埠市作为我省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市,对信用分最高的中标人,给予了享有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和费率最优的权力,从而缓解了施工企业因缴纳施工保证金造成的资金压力,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据统计,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蚌埠市已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在135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目前完成127个项目的评标,中标金额43.5亿元。
【编后】
蚌埠市通过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凸显了现代社会企业信用的重要作用。此举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挂靠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并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合理报价和有序竞争,促进其强化自身管理、提高工程质量。